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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消协对“诚信单位”进行回访检查

2013-12-21   来源:镜湖区消费者协会   浏览:4188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诚信单位”建设,确保推荐质量,镜湖区消费者协会自201395日至98日对区消协获评的省、市级“诚信单位”开展了回访检查工作,其中有2户于今年4月迁址经营以电话方式作了回访。
在回访检查中,我们进行了逐一实地上门走访,回访的内容有六个方面,即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商品服务、信息披露、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产品的生广使用和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等。同时,在回访中对“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提高了对“诚信单位”信誉度的认识。经回访检查情况统计,19户“诚信单位”无一户受过监管处罚,他们自觉按照省市消协“诚信单位”评选标准严格遵章守纪;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共和解消费纠纷 2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为企业自身树立了“诚信单位”的形象,得到了消费者和社会的认同;在售后服务方面各自都制定了售后服务措施;在信息披露方面基本上做到明码标价,规范促销,利用店堂小广告、户外广告等方式宣传商品和服务措施。
通过回访检查,与“诚信单位”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不但使他们提高了对“诚信单位”参与评选的热情,更使他们对“诚信单位”的信誉度有了深刻的认识。我们还在回访中帮助企业出谋划策,解决在实际经营当中遇到的困难。所受实地回访检查的17户“诚信单位”负责人纷份表示,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经营者的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诚信单位”的标准和制度,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消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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