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的法定职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诚信建设,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市消协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芜湖市第二届“诚信单位”推荐活动,广大经营者踊跃报名参加,繁昌县共19家单位申报评选。2013年12月6日我会组织了诚信单位开展培训活动。
会上芜湖市消费者维权投诉中心同志解读了《消法》、《条例》、“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经营者详细解说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最后市消协副会长对本次活动的考核办法做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