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消费者徐某来到县消协投诉,称其在今年10月份于我县某婚纱摄影店选购了一套婚纱照套系,其中包括婚纱照以及结婚所用婚纱,由于是在外地老家结婚,因此婚纱摄影店将所用婚纱打包装箱以便携带,但在婚礼当天使用时,却发现打包箱内东西不全,导致婚纱无法正常穿着,给当天婚礼造成了极大的麻烦,事后与婚纱摄影店协商,要求终止所有服务,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来到县消协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县消协在接到投诉后,受理了该起投诉,并对投诉人所陈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核查,县消协认为投诉人所诉情况属实,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投诉人表示,此事是由员工工作失误造成的,并向投诉人表达了歉意,但希望能够继续履行合约,对此,投诉人明确表示不在相信该店的服务,拒绝了该被投诉人的意见,随后,县消协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和法律法规宣传,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投诉人承担租婚纱的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