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消费者徐某在商场某专柜买了支金手镯,共计8000多元,佩戴时间长了,手镯颜色就有点暗淡了,于是拿到专柜清洗,哪知道,清洗过后两处接口及搭扣的地方都变黑了,本来金灿灿的手镯上多了两处“黑疤”,显得异常难看。徐某要求专柜给出合理的解释并妥善处理,但是专柜只说是正常现象,黄金饰品配件并非足金而只是含金量不少于90%,这在产品保证单上也是有说明的,消费者当然接受不了这种解释,于是投诉到了金安区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人员接到投诉后,和消费者一起赶到了商场,消费者希望能够以旧换新,但是以旧换新要收取每克42元的折旧价格,消费者认为折旧价格太高,通过协商,商场专柜最终同意消费者以每克37元的价格折旧,消费者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例中消费者购买的手镯保证单上虽有注明配件含金量不低于90%,但是营业人员并没有告诉消费者配件清洗后可能出现变色从而影响佩戴的情况,因此经营者有责任为消费者妥善解决而不能以产品保证单上有“足金配件含金量不低于900‰”的说明而推卸责任。黄金首饰的配件因硬度等要求通常并不是足金或千足金,几乎所有金店在销售黄金首饰时,都是对整个首饰进行称重的,不会单独对搭扣等配件称重,于是原是合金的配件摇身一变就成了纯金。业内人士透露,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的时候不会感觉有什么,但是若是到金店回购的话就不一样了,在同一家金店的话也许还好说,但是换家金店就的话肯定会将配件单独称重,这已经是“行业潜规则”了。黄金饰品市场的这种“行业潜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