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休宁县消协接到来自市民徐先生的投诉:6月底,他在休宁县某母婴店购买了某品牌婴幼儿二段奶粉四盒(400g/盒),价值358元(89.5元/盒)。在孩子食用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奶粉中有米粒状大小的深褐色块状物,疑似毒虫,便立即将一岁的幼儿送至县人民医院检查就医,共花费1000余元。徐先生找到奶粉经销商协商,要求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并作出一定的赔偿,可经营者只答应调换产品,不接受其他要求。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徐先生只好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休宁县消费者协会一接到投诉,马上对此事件展开了调查。首先要求徐先生提供了购买奶粉的购买凭证和医院检查治疗的各项单据,并第一时间联系了奶粉经销商,得知,徐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是,经销商提供了该品牌该批次奶粉的出厂检验报告,报告证明该产品为合格产品。于是,消协进一步要求生产商对奶粉中的出现的深褐色块状物进行检测,结果表明,该块状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粉,基本不会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品牌奶粉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此问题,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休宁县消协经过耐心调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节意见:奶粉经销商承担医保之后的574元医疗费用,退还消费者剩余奶粉的货款,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700元的相应赔偿。
休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奶粉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成分:除营养均衡外,更要针对婴幼儿需求做机能性选择,对于奶粉中所添加的特殊配方,也应有正规的临床实验证明或报告。
2、品牌信用:以具研发背景的大品牌为首选,尤其具国内外长期销售历史,从研发、生产、销售、制造皆由同家公司一致作业,确保产品品质。特别是进口奶粉,除在欧美各国有销售品牌,还应具第三国销售证明。
3、包装标志清楚:包装外明确标有营养成分、营养分析、制造日期、保存期限、使用方法。
4、专业服务:提供消费者售后服务及长期专业咨询。
5、售价合理:因奶粉成分多半大同小异,故对标榜特殊成分或功效而售价特别昂贵的奶粉要特别小心,以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