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七天“漫长”的调解,消费者余某终于拿到了五百元赔偿金,感慨之余,他不忘连声向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该消费者1月17日于休宁县某商店为孩子购买了一斤左右某品牌手指面包,第二天小孩食用该面包后,当日下午出现腹泻症状,消费者立即检查剩下的面包,发现有些竟然已经出现了霉变的斑点。消费者又气又急,直接投诉至休宁县消费者协会。
该消协接诉后,高度重视,迅速受理,立即找来商店负责人询问。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商店负责人也很快认清了责任归属,表示愿意赔偿损失,但是在赔偿金额方面,双方产生较大分歧,一度令调解陷入僵局。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向双方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店一次性支付给消费者包括赔偿费、医疗费、营养费在内共五百元,对此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