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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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维修收费,怀远消协帮助维权

2013-11-28   来源:怀远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王右正   浏览:3521

 

 

近日,消费者张女士向怀远县消费者协会反映称:自己月前在怀远县城关某手机经营店购买了一部联想智能手机,最近出现频繁死机重启现象,经营店维修人员检查后称故障系卡内的数据有误致手机系统紊乱,可能是人工操作不当造成,不在手机三包范围内,要收取维修费用。张女士与店主协商无果,于是带购机发票与相关单据来消协寻求帮助。

怀远消协工作人员与张女士来到该手机经营店,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指出,如保修人员认为消费者报修的手机故障属人为因素造成,得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经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店主同意免费将故障手机返回厂家维修,张女士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国家手机新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此案件因该手机店积极配合而得到圆满解决,但若争议双方对损坏原因相持不下,可以根据《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可以根据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约定进行检测、鉴定;双方未约定的,由受理调解、申诉的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责任明确后,检测、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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