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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参加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

2013-11-21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2200

11月14日上午,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在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七楼会议室参加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蚌埠分会场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进行解读,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对参加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的人员提出要求

    信春鹰副主任简要介绍了此次《消修改背景和修改过程,重点解读了此次《消修改的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二是加强消费者信息权利保护,包括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消费者被动接受的信息;三是规范网络购物这种崭新的消费形式,消费者可以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四是强化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对问题商品进行召回,强化三包义务,规范格式化合同;五是加重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行赔偿力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六是明确消协地位和作用。

张茅局长就贯彻落实新《消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识贯彻落实新《消法》的意义,二是准确把握新《消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三是切实做好新《消法》贯彻落实工作。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实施,作为一级消协组织,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将领会精神,梳理亮点加强培训,正面引导,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新《消法》,我们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争取最大程度做到让消费者在维权中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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