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修改于10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11月19日上午,围绕《消法》修订内容,滁州市工商局副局长沈德国、法制科副科长金齐波,市消协副会长、秘书长唐凤阳一同走进滁州电台、电视台,通过滁州“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重点解读新《消法》、宣传如何依法维权以及近期我市消费投诉热点等三个方面问题。
直播现场,沈德国副局长介绍了新《消法》修改概况;唐秘书长就新《消法》的立法理念、亮点以及如何做好对新《消法》的宣传贯彻进行了宣传;金科长对现场市民打入的咨询电话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