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诚信单位建设,确保推荐质量,现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诚信单位(示范)”回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滁消协[2013]12号文件,全椒县消协及时制定方案,扎实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回访的方式和范围
全椒县消协对本辖区内获得“第九届省级诚信单位”推荐的五家企业采取实地检查和查阅企业相关资料相结合,消协和消协分会上下联动相结合,随机向消费者了解相关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采集各企业的信息真实性。
二、回访的内容
五家诚信单位领导重视,安排专人组织自查,在自查的主要围绕八个方面:
1. 企业基础信息有无变更。
2. 有无受到国家相关单位和组织的表彰。
3. 近期行政检验(检疫)情况。
4. 有无被行政处罚或媒体曝光。
5. 企业对消费者争议自行和解以及接受消协组织调解的有关情况。
6.企业对消费者争议自行和解以及接受消协组织调解的有关情况。
7.企业在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履行“三包”责任、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等方面的新举措。
8.企业对消协系统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在此项活动中,五家诚信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更加规范了其经营行为,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力的促进了企业经营者的诚信度,促进了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