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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醒:购苹果手机要注意查看激活日期

2013-11-05   作者:南陵县消协   浏览:2763

 

2013年1月4日,徐先生在南陵县某手机通讯店买了一部价值4388元的Iphone4S手机。10月25日,徐先生的手机发生故障,拿去维修却被告知手机已过保修期。徐先生纳闷:手机是1月4日买的,保修期一年,这才9个多月的时间怎么会过保修期呢?经询问才得知,苹果手机的保修期不是按购买日期计算的,而是按激活日期计算。愤怒之下,徐先生向消协投诉,要求店方为其更换一部新手机,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消协受理了此案,并联系双方了解具体情况。徐先生认为店方未尽告知义务导致手机已过保修期,而且他怀疑购买的手机是翻新机。店方却认为,手机提前激活是多种原因造成,并不能证明手机就是翻新机,而且保修期按激活日期计算是苹果公司规定的,他也没办法。消协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指出发生消费纠纷时,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处理消费纠纷的依据,而不是苹果公司自己提出的保修规定。后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厂家鉴定排除人为原因后,店方为其更换新手机。
在此,南陵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苹果手机时,一要看机身与机盒信息,如产品序列号(SN)、移动设备IMEI码等是否相符;二要查官方网站与机器信息,如销售日期、激活日期、保修截止日期等是否相符。在手机出现质量问题送修售后时,要问明手机故障的原因,属于更换主机范围内的,要明确更换后的“三包”日期。属于付费维修范围内的,要明确维修费用,并要求售后服务商出具维修记录,如有疑义可向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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