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滁州市工商局、消协精心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市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经济检查执法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消保科、企业个私监管科、广告科、商标科、消协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部活动的组织开展。同时,我们根据本市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协根据市局统一要求,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此项活动市县联动。
二、积极汇报、主动协调
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除工商部门和消协外,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协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详细计划和内容,同时还分别走访农委、质监局、药监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广泛征求开展此项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并建议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为扎实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市局、市消协及各县(市、区)局、消协分别召开了全员动员会和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座谈会,并先后在各县(市、区)举办了23次大型咨询服务宣传活动,参与群众达6100余人(次),参与部门达52个,张贴宣传画519张,现场散发诚信宣传册5400份,制作宣传展板28块。
四、扎实开展、全面推进
为扎实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市局、市消协结合滁州实际,采取了“四个结合” 的方法:
一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了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 活动。同时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等食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大力营造健康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相结合。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中,采取三种方法: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
2、对下岗再就业等弱势群体或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促其合法经营。
3、涉及前置许可按职权范围,及时以信函方式,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相结合。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过程中,积极开展争创“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诚信单位”、“党员示范店”、“党旗下面无假货”等项活动。在此项活动中,消协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活动,积极发展新入盟企业,有效地推动了诚信兴商和诚信单位的创建活动开展。
四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岗位学雷锋”活动相结合。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过程中,人人都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为主题,在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兴商经营的同时,进一步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和服务意识,在全系统营造了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氛围。
通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系列活动,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服务尤其是售后服务更加热情、快捷。对促进企业依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理性消费和科学、合理、安全、放心、健康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