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工商局根据举报查处了一起网络交易虚假宣传侵权案件。我县淘宝网店店主方某自今年5月份起为了提高其网店所售竹产品的被搜索率,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 “王*记”作为自己网店商品的名称使用,不仅侵犯他人商标权益,还虚假宣传误导网络消费者。
随着网络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网络虚假宣传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对此,县工商局采取了五项对策,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开展网络经济户口管理。于今年初启用“安徽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完成了对我县网络经营主体的建档工作,并逐步做到信息分类、细化。二是做好网络市场巡查。按照“以网管网”的工作思路,利用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平台,对县内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站、网页内容进行搜索,切实加强网络市场巡查。三是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根据日常监测和检查情况。对企业划分三个等级建立诚信档案。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作用,定期开展专项宣传,组织全体会员自律自查,指导企业、个体经营户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从源头防治虚假广告的发布。五是加强网络消费引导。鼓励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面对虚假广告积极向12315热线反馈,共同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