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09月20日至10月20日工作总结:
按照县局和县政府每月上报工作总结的要求,本单位自09月20日至10月20日已圆满完成上月上报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耐心解答消费者的咨询。九月份共受理消费投诉5件,落实5件。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开展12315申诉回访工作。为进一步提高12315维权工作效能,确保每个申诉的案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理,县局结合工作实际,推行12315申诉回访机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办结、反馈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回访主要了解消费者对申诉问题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听取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及时与消费者联系、是否及时处理、消费者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反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录入反馈结果是否完整规范等五大类。12315申诉回访工作拉近了工商部门与消费者的距离,展示了良好的工商形象,也让县局及时了解到维权工作中的不足,聆听消费者的建议,对县局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有效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市工商局、市消协《转发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消协关于开展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滁工商消字【2013】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商局、县消协2013年工作任务的实际,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县局成立“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黑华新担任,成员由执法局、市管局、消保股、法制股、企业个私监管科、商广股、消协负责同志组成,县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二、活动期间,县消协组织各工商所、消协分会根据本辖区实际,结合近期所查办的一批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违法食品典型案件及消费者投诉的典型案件,通过设立宣传栏,向媒体投稿、发布消费警示等途径,揭露典型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经营者,引导消费者积极合理消费。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三、凤阳县工商局在好又多超市前组织宣传活动8次,群众参加约600人,提供咨询服务18人次,发放宣传册1200份。组织活动期间各工商所按照工作职责,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发动各类企业积极参与诚信建设。同时各工商所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和宣传月的品牌效应。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报纸、刊物、网站等宣传渠道的作用,深化宣传效果。
(四)、发布消费警示,努力做好信息分析和服务工作。根据消费投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努力做好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救助的维权工作,并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利用信息平台进行跟踪、互动和反馈。
(五)、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委宣传部等12部门《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皖宣字[2011]20号)和市委宣传部《转发省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滁宣字[2011]36号)精神,在市局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凤阳县工商局2013年工作任务的实际,特制定凤阳县工商局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方案。
二、十一月份工作计划:
(一)、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并做好、落实处理工作;
(二)、继续开展12315申诉回访工作;
(三)、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四)、按照市局目标考评任务,继续开展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的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