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保障婴幼儿用品市场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城关工商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商店、超市出售的婴幼儿服饰、食品、玩具、洗护用品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经营主体资格,对经营婴幼儿奶粉、保健品的主体资格,对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予以坚决纠正,对无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二是检查商品是否按照规定标注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依法严查销售不合格商品和侵权行为;三是加强商品质量检查,排除婴幼儿服装质量、童车、塑料玩具等影响儿童健康的不安全因素;四是严厉查处夸大商品质量、对商品质量做不真实表述的虚假宣传。
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辖区内的10家销售婴幼儿用品店,经检查发现一些店内在销售非A类婴幼儿服装共计202件,价值一万余元。根据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A类为婴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必须符合A类标准,否则不允许生产、销售和进口。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不符合标准的服装进行了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