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繁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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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消费者协会2013年第四期简报

2013-10-11   浏览:1771

安徽省繁昌县消费者协会
简  报

第 四 期

繁昌县消费者协会


安徽省消协第九届诚信单位回访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安徽省诚信单位推荐办法》的相关要求,我会决定对第九届“诚信单位(示范)”开展回访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内容

1、企业信用信息方面。推荐期间,企业基础信息有无变更;有无受到国家相关单位和组织的表彰;近期行政检验(检疫)情况;有无被行政处罚或媒体曝光等。

2、消费争议解决方面。推荐期间,企业对消费者争议自行和解以及接受消协组织调解的有关情况。

3、企业特色服务方面。推荐期间,为了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企业在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履行“三包”责任、开展消费教育等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4、企业对消协系统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二、回访时间

20131015日-1110

三、回访方式

各地消协对本辖区内获得安徽省消协第九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的企业进行逐一的实地回访检查。采取市、县分工包片的方式,即市消协负责市级被推荐企业,县级消协负责县级被推荐企业。

四、工作要求

1、为了解企业的真实信息,各级消协要切实做到实地上门走访,认真听取企业的情况介绍以及相关意见。省消协将适时组织工作组进行抽查回访,届时各地可与省消协工作组一起进行回访。

2、回访结束后,以市为单位于2013112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上报省消协。

 

 

 

20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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