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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芜湖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呈现三大特点

2013-10-10   作者:林恺   浏览:3176

    国庆期间,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芜湖市工商局、芜湖市消费者协会严格执行假日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接待消费者来访。据统计,七天假期,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咨询140件,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4.3%。其中:申投诉39件、举报6件、咨询95件。从申投诉类型上看,受理产品质量类申投诉21件,广告类申投诉5件,售后服务类申投诉4件,其他申投诉9件。主要特点:

    一是产品质量问题仍是申诉的焦点。10月1日,镜湖区某消费者购买的饮料变质,要求商家赔偿;10月4日,南陵县某消费者烫发后效果差,商家态度恶劣,不予处理;10月5日,消费者干洗衣物后服装损坏,商家拒绝赔偿等。可以看出,国庆节期间,部分经营者无法保质保量的提供产品与服务,更有部分不良经营者利用节假日推销质量低劣的商品,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将协助消费者做好消费调解工作,督促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认真履行经营者的职责,对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二是售后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国庆黄金周是消费高峰,部分经营者在赚取商品利润的同时,无法保证售后服务质量。10月3日,消费者反映购买的手机多次维修无法解决产品故障,返厂鉴定确认为性能故障,但商家拒绝按约定“三包”规定进行换货。芜湖市工商局、芜湖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手机等产品质量纠纷时,应当场要求经营者进行检修,注明产品故障原因,对检测为人为损坏的产品,可咨询专业质量鉴定机构。

    三是商品销售时涉嫌虚假宣传。10月2日,消费者反映购买的电脑配置与销售人员的宣传不符;10月3日,消费者购买电脑付款后被告知缺货,要求消费者购买商家推荐款电脑,消费者要求退款被拒绝。可以看出,在出售电脑等专业性较强的商品时,经营者的销售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利用消费者对产品参数不甚了解的特点,向消费者推销质次价高的机型,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芜湖市工商局、芜湖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脑等专业性较强的商品时,应提前通过网络等途径详细了解产品性能、价格,购买时应坚持己见,若发现商家提供的商品与宣传不符应立即要求退款,或向12315热线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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