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外出旅游者越来越多。有不少旅游者在享受旅游乐趣的同时,对旅游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感到不快。从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统计分析来看,旅游方面的投诉呈上升趋势,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旅游价格混乱,旅游景点和时间缩水,住宿、就餐质量、交通工具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增设购物项目,误导消费者购物等。针对旅游者在旅游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和问题,阜南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要掌握相关的消费知识,做到明明白白去旅游,以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选好旅行社。要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看该旅行社有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是出境游,一定要注意旅行社是否有出境经营权。不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现在一些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在广告宣传中报价很低,旅游者千万不要被廉价的旅游广告所迷惑,不能只看价廉,廉价的广告背后往往有景点缩水、时间缩水、降低服务质量等行为。建议旅游者一定要选择有资质资格、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旅行社。
二、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完整的、详细的、科学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是火车还是飞机,是一般旅游汽车还是空调车还是豪华大巴;住宿标准是星级宾馆还是招待所,如果是宾馆应注明几星级的;游览景点具体有哪些、餐饮标准应明确是几人几菜几汤,几荤几素;还要注明娱乐标准、购物次数;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签订合同要慎重,对合同内容确认后再签字,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可以拒签,交付旅游费用,一定要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三、旅游安全最重要。外出旅游要带些常用药品,以备急用。消费者出门在外要顾全大局,服从导游安排,不擅自离队,在游览名山大川等危险地方,要相互照应,格外小心,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选择舒适的旅游鞋,少走崎岖的山路,特别是老年人,要量力而行,避免过度疲劳,若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告诉导游,及时就近就医。
四、谨慎购物。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在购物点定要慎防“老乡”陷阱,一些不法经营者与导游相互勾结设置“老乡陷阱”,导游事先将游客的籍贯、职业、家庭、爱好等个人资料通报给商店,然后上演一出他乡遇“老乡”的情感戏,蒙在鼓里并沉浸在乡情中的消费者容易丧失警觉,以昂贵的价格买回一些劣质金银、珠宝、玉器。慎防不法商贩利用免费体检,借机推销药材及保健品,以及采取掉包、掺假等手段坑害消费者。购物后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的详细内容,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以利交涉,减少损失。
五、依法维权。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忍气吞声。保留好出发前签订的合同,最好随身携带,以便在旅游过程中依照合同的标准,随时检查旅行社在吃、住、行、玩、游方面的安排上有无“缩水”现象,是否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约定,若遇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降低服务标准,导游索要小费或私拿回扣,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证据。这样如果出现问题,便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旅游质检部门和相关的行政部门申诉,甚至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