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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不合适 消协调解退保

2013-09-27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2198

市民韩佩荣女士2010年买了保险,后发现所买的保险不适合自己,但是现在退保损失费用很高,双方产生纠纷,最终在消协调解下,保险公司和韩女士各自承担一部分损失,韩女士实现退保要求。

韩女士2010年10月25日到市工商银行存钱被在该银行大厅我市某保险公司说是推销理财产品的误导拉去购买了名称为盈盛D保险5份,后发现在购买时对保险条款了解不清,所购买的保险并不适合自己,与当所说的利息差太大,同时很多条也有很大的差距,而且现在经济困难难以继续负担保险费用,韩女士找到保险公司要求退保,但是保险公司告知韩女士如果现在退保的话,将会有五千多元经济损失,韩女士认为正是因为当初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把相关保险条款讲清楚,保险并不适合自己才导致现在要求退保的,五千多元经济损失实在太高,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的韩女士后投诉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要求消协出面尽量降低自己的损失,帮助其维权。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在受理该投诉后,多次与韩女士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情况,确认韩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对于双方的争议,进行逐步调解,最终经过消协的多次努力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按照合同约定,乙方(保险公司)不予退保的,经过消协调解乙方考虑消费者(甲方)的实际困难愿意按甲方的要求退保,但是乙方只能退还甲方8121元。鉴于甲方实际生活困难,该险种确实不适合甲方,乙方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同意为甲方办理退保,退还甲方11995元(不含前期已返还1005元返利),消费者承担2000元违约款;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调解协议,乙方为甲方办理退款手续后,双方保险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对此调解结果不再有任何异议;

三、市消协将继续对双方调解协议履行等方面进行跟踪和监督。

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为韩女士挽回三千多元经济损失,韩女士实现退保要求,韩女士对消协工作人员所做的工作表示十分感谢。

    买保险是为了规避人身风险,建立个人保障体系的有效方法。同时,它还是一种理财方式。要想正确的利用这种方式理财,就应该学习和了解一些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如果人云亦云,或者想当然的去买保险产品,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让你花钱不一定买到你需要的产品。

如果你真想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些保险,在此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踏踏实实享受。不要为一时的无知,换来今后无限的烦恼。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买保险?我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保障?我需要多少这样的保障?就我现有的能力能买多少我需要的保险产品?正确的投保做法应该是:
  1、买保险前学习和了解非常重要。尽量多学习一点保险知识,正确认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2、选择一家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
  3、选择一个有责任感、诚实可信、业务精通、从业三年以上能为你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高素质业务员为你提供服务
  4、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险种组合;
  5、收到保单后,应在7天内多次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如遇不解或疑问,应随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进行咨询。如对所投险种不满意,10日之内可以无条件退保,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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