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靳先生到市消协投诉称市区某电器商场欺骗他购买到质次价高的笔记本电脑,商家侵害了其知情权,要求讨个说法。
原来,靳先生本人对电脑知识不是很专业,为购买到称心如意的电脑,在买电脑之前还为此下了一番功夫,叫孩子在网上仔细进行了挑选,经过对比某品牌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及相关报价,最终选定一款型号电脑准备购买。8月24日,靳先生来到六安某电器数码商场准备从商场某柜台购置这款电脑,询问之后得知其柜台存货没有这款电脑,于是导购人员推荐另外一种系列型号的电脑,并在导购员的手机上查询了所推荐电脑的网上报价为3000多元,最终双方谈妥价格后,靳先生以3100元买下了这部电脑。回去后,靳先生上网发现自己购置的电脑网上报价仅2700多元,而且不像导购员宣传的那样好,认为导购员给他看的网上电脑报价是这种系列电脑高配的价格,而且销售凭证上商品名称和规格只写明该款电脑的系列型号名称,并未注明该款电脑的具体型号。于是靳先生以此认为商家欺骗了他,以商家销售误导、侵犯其知情权为由要求商家退货或以网上报价予以退还差价。
接到投诉后,消协人员组织了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消协人员调查,商城出具给消费者的销售凭证上注明的电脑名称、规格确实是该电脑某一系列的名称,而非具体型号。这一系列电脑有很多种型号,相应配置、价格也不一。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员是否有过夸大、误导以及消费者是否对这款产品进行查验、了解清楚,双方各执一词。在无法明确责任情况下,最终经过消协调解,靳先生将电脑退货,销售商退还消费者购机款3000元整。
在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于经营者对商品拥有比消费者更多的知识和信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易产生消费者无法正确判断产品信息,导致消费者主动或被动作出有损于自身利益的选择。此案中作为经营者应充分告知消费者相关产品性能,并如实开具销售凭证。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识别、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待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最好货比三家,比质比价,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