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份,六安市各级12315机构和市消协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咨询等371件,已办结342件,办结率为92.18%,其中受理申(投)诉150件;受理群众举报12件;接受消费者咨询2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4万元。
一、七月份消费者申(投)诉、咨询主要情况分析
(一)本月商品类申(投)诉、咨询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百货类、食品类等类别上。夏季调温电器商品申(投)诉随气温上升,进入夏季以来,空调、冰箱等调温电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有所增加。制冷电器销量的上升,作为夏季家用电器消费重点的空调和电冰箱的消费纠纷也开始增多。空调主要问题涉及不制冷(制冷效果不达标)、主机噪声大,零部件损坏,购买的空调实物与样机不符,型号不一等问题。
(二)本月服务类投诉、咨询主要集中在电信服务、修理服务类别上。电信服务主要问题有:通话计费不透明、“扣”费有名无实、服务不到位、售后不完善等;修理服务主要为家用电器修理方面。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家电安装不及时;家电三包不落实,修理不登记维修记录;维修时更换的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或以旧代新,欺骗消费者;同一故障多次维修,多次收取修理费。
二、消费维权案例
u 软管爆裂被烫伤 工商调解获赔偿
【案例简介】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工商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上该太阳能销售商,对方表示,事发后他们当即与合肥代理商取得联系,并到现场查看了情况,认为软管爆裂非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因此厂商拒绝对消费者进行任何赔偿。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我们多次将双方约至投诉中心进行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销售商一次性给予消
u 赠品手机出故障 工商出面帮维权
【案例简介】消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申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认真查看购机发票、三包凭证等,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工商执法人员联系该通讯公司负责人,并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该负责人当即表示为消
u 美容店突然转让 “钻石卡”黯然失色
【案例简介】
【处理过程及结果】协会工作人员接到
u “名表”表带藏隐患 消协调解返厂修
【案例简介】消费者胡某想买块手表,想着手表不是易耗品,这辈子也许只会买这一次手表,就买好点的吧,于是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协人员接到投诉后便到商场了解情况,商场专柜人员表示确有其事,但是表带确实不属于保修范围。消协人员表示固定型的金属表带自然脱节不是人为损坏应属于制造工艺的问题,而且消费者买的手表也不是普通的品牌,无论在哪方面质量都应该是过硬的,经营者有责任有义务为消费者解决难题。在消协人员的调解下,最终商场同意将消费者表带返厂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