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唐先生来我会投诉称:其前段时间在池州城区某理发店办理了100元理发卡。某日,唐先生来到该理发店染发时被告之此卡只能专门用于理发,而不能染发消费。一时,唐先生被愣住了,该理发店不就是为消费者理、烫、染发服务的吗,此消费卡是在该店办理的,为何此卡不能染发消费呢?况且在办理此消费卡时,该店也没作任何明确告知,店堂内也没有明确告示,你这不是明显地在欺骗消费者吗?唐先生要求该理发店给个说法未果。无奈之下,遂来到池州消协分会,要求消费者协会给予维权。
池州消协分会受理了该投诉。工作人员查看了唐先生提供的消费卡,认为唐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当即联系了该理发店负责人,告知其投诉事由及相关情况,并就该件投诉让双方当事人提出自已的看法和处理意见,依据《消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起初,该理发店负责人说本店有两种消费卡,分别是理发和染发消费卡,唐先生办理的就是理发的一种,且在办理时,唐先生并没有要求办哪一种消费卡,错不在店方;而唐先生认为既然你店内有两种消费卡,那你店在消费者办理消费卡时就应告知消费者哪种服务消费适合此卡,且此消费卡上没有说明,你店堂内也没有告示,责任应由该店承担,坚持要用此卡染发消费,双方各持已见。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协商,并鉴于该理发店的消费卡和店堂均没有告知说明,且消费者来办理消费卡时店员也没向消费者作特殊说明的事实,该店负责人已认识到自已在服务中的不足,表示今后加以改正,诚恳接受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建议。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该理发店同意唐先生办理的理发消费卡不受限制的在本店消费,至此,消费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