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消协城东分会接到一起投诉称,陈女士在某商场购物后,手执发票到该商场一楼柜台抽奖,如果抽中二等奖就可以只付20%的人民币购买该商场的物品,该商场柜台上陈列的商品还有玉,如果抽中当时就可以买到高档的玉,当时抽当时买,离开柜台就作废。在营销人员的劝说下陈女士在交了押金100元,事后,陈女士想,不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几千元的玉花几百元就可以买,就向别人咨询了下,实际几千元的玉也就是几百元的价格,这只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陈女士也不是很喜欢那块玉,于是就到抽奖台向营销人员要求退还押金,协商无果,只好投诉到城东工商所消协分会!
经调查得知,陈女士投诉情况属实,经过多方调查和协商沟通,终于为双方取得了一致的意见,经销商为消费者如数退还押金100元,双方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