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霍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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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停运为那般 物业公司有苦衷

2013-08-13   来源:霍邱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龚学 邓震宇   浏览:1744

 

案例简介】

近日,家住霍邱县城关镇某小区的消费者徐某等12人,一行来到霍邱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居住的居民楼电梯停运多日,严重影响的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消费者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因设备未到,无法维修,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向其他部门反映,建议找县消协,所以多名消费者相约到县消协投诉反映。

调查处理过程及结果】

霍邱县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本着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全力解决电梯停运问题,第一时间联系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据了解,因电梯维保公司不在霍邱县内,只是在霍邱县城关镇设立办事处,而这次电梯出现故障需更换设备,设备需通过物流公司从外地托运到霍邱,所以设备一直没运到霍邱,电梯不能得到及时的维修,产生误会,给消费者造成不便。经确认,设备已于调解当天运达。在县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保证当天就安装维护好,并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消费者无异议,经回访,确认电梯已于当天下午维修好。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较简单的案例,可以这么认为,双方产生矛盾的起因是就是误会。经营者不能及时有效的与消费者进行沟通,激发了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通过以上案例,暴露了以下几点问题:首先,电梯服务管理不到位,缺少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电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需要更加专业、更加全面的电梯维保公司;其次,物业公司需加强服务意思,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通过多起案例,笔者发现,很多消费者与物业公司站在对立面,很容易激发矛盾,所以物业公司要加强服务意思,消费者也要多给予理解和支持;最后,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电梯行业的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提供:霍邱县消费者协会龚学 邓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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