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潭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一起问题八宝粥的消费纠纷。
2013年7月19日,投诉人赵某在青山乡双港村一食品店内购买某品牌八宝粥2罐。在食用其中一罐时发现内有一根长达5公分的塑料丝,投诉人赵某感到很恐惧。于是通过该八宝粥的外包装联系了厂家,厂家让投诉人赵某联系负责生产的安徽马鞍山分公司,分公司在接到投诉以后,让当事人联系东至负责该品牌八宝粥的经销商。最后,赵某与东至经销商,食品店老板多次协调未果,遂向昭潭消协分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昭潭分会工作人员会同工商所执法人员一同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同时与东至经销商取得联系。经了解,情况属实,但由于投诉人赵某不慎将八宝粥中的涉案物品塑料丝丢失,无法查验该塑料丝的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针对赵某食用的八宝粥易拉罐上的生产日期和批号,在被投诉食品店内随机抽取了相同生产日期和批号的该品牌八宝粥,打开查验并无异物。执法人员对经销商、被投诉食品店及投诉人赵某耐心讲解了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各方认真履行好各自的义务。最后,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食品店和东至经销商一次性给予投诉人赵某三件(共计36瓶)该品牌八宝粥,以作为补偿。三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夏季来临,各类食品容易腐败变质,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务必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存储条件。此外,在发现问题食品时,也一定要保存好证据材料,做到有理有据,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