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消费者协会受理并调解了一起因旅游看房导致的购房纠纷。市消协受理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后分别约见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在消费者提供了有关证据后就此事分别于6月25日和7月17日两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在消协的大量工作下,经营者同意退还张女士预付房款8.5万并于7月29日履行完毕。
在此,淮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谨慎,购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选购房屋时,要实地考察并多方了解房屋的周边情况以及配套设施是否与商家介绍宣传的一致。其次,查看该房产项目是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五项证书,若缺少相应证书则千万不要交钱,也不要订立合同。第三,不要轻易交付定金,对商家打出的广告宣传要仔细辨别,最好是要求商家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第四,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要看合同文本是否采用房产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合同文本,要谨慎对待和房产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有不合理之处,可与房产公司协商要求改正。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房产公司进行交涉,若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工商、质监、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也可向当地消协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