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费者协会二〇一三年第二季度投诉情况分析
阜阳市消费者协会系统2013年第二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2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64万元,接待来访咨询3754人次,加倍赔偿1件。通过以上工作,取得了社会效果,现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阜阳市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变化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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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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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第1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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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第2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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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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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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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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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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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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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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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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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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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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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损失(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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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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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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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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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赔偿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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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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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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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赔偿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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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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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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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罚没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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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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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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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咨询(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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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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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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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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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诉的基本情况
1、 从投诉案件的类别看,家用电子电器类88件,占投诉总数的37.8℅,服装鞋帽类68件,占投诉总数的29.2℅,烟、酒和饮料类1件,占投诉总数的0.4℅,食品类4件,占投诉总数的1.7℅,日用商品类10件,占投诉总数的4.3℅,生活社会服务类18件,占投诉总数的7.7℅,交通工具类10件,占投诉总数的4.3℅,电信服务类3件,占投诉总数的1.3℅,首饰文化用品3件,占投诉总数的1.3℅,互联网服务1件,占投诉总数的0.4℅.
2、 从投诉案件的原因看,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159件,占投诉总数的68.2℅;因价格问题的投诉3件,占投诉总数的1.3℅;因安全问题的投诉5件,占投诉总数的2.1℅;因其它引起的投诉34件,占投诉总数的14.6℅;因合同问题引起的投诉9件,占投诉总数的3.9℅;因虚假宣传、假冒、人格尊严引起的投诉5件,占投诉总数的2.1℅;因计量问题、售后服务等引起的投诉件,占投诉总数的7.7℅.
二、第四季度投诉的特点
2013年的第一季度所处理的投诉比第一季度相比有所下降,投诉数量较大的仍然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服装鞋帽类,占投诉总数的37.8℅和29.2℅,仍居投诉种类前面。
本季度最大的投诉特点是投诉量减少但是挽回经济损失却大幅度上升,主要是因为我市太和县成功调解一起涉案40余元的投诉。2012年10月30日消费者在太和县闫氏瑞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5元/斤的价格购买了3000斤早熟油菜种子,价值15000元。太和县闫氏瑞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承诺该油菜种子成熟期100天,质量没问题。2012年11月初消费者种植了2630亩油菜,本该三月份收割,但现部分油菜还在开花,部分已经成熟。由于油菜种子假,导致油菜减产并影响了我播种黄蜀葵花。通过消协的努力,被诉人太和县闫氏瑞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赔偿齐泽军所在合作社太和县宝丰润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490000万。
另外本季度出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投诉,消协直接转给工商局相关科室处理,比如房产和保险,以及近年来越来越热门的驾校投诉。消费者经常投诉驾校之前承诺的考试时间与实际不符,一再推诿,而当消费者想退款时,就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扣除大量学费甚至不退学费。消协在解决驾校投诉方面存在很大的难度,希望能尽快出台驾校考试相关方面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