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规范摄影服务行业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庙前工商所根据池工商消字〔20123〕65号文件要求,对辖区摄影服务行业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中,庙前所工作人员积极向摄影服务行业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内容,告知经营者《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从事摄影、冲印的经营者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和另行收取费用。”
除了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工作人员每到一户均向经营户发放《关于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对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强制收费行为的公告》并于店面醒目位置张贴,督促从业者加强自律。
此次检查暂未发现入册外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庙前所将继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摄影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强制收费行为,依法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