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南陵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因新配眼镜戴后不适引起的消费维权案。
2月6日,消费者关女士为女儿在县城某眼镜店配置了一副眼镜,价值480元,女儿佩戴一段时间后感觉不适。5月5日,关女士又去该店重新配置了一副镜片,价值199元,女儿佩戴后仍然感觉不适。因女儿是高三生,学习任务重,时间比较紧,关女士让女儿平时不佩戴眼镜,只在上课时戴一下。7月8日,关女士带着女儿去了医院,医生检查说是配镜不当造成的。7月16日,关女士带着购物凭证和医院检查证明到消协投诉。
消协受理投诉后联系眼镜店老板,老板认为,他是国家一级验光师,在操作过程中也是严格按照配镜程序操作的,并且消费者也进行了试戴,现在消费者说配镜不当,他不能接受,但是他可以将第二次收取的镜片费199元退还给消费者。联系关女士,她对199元的赔偿不满意,要求店方赔偿480元。经过调解,眼镜店老板退给关女士480元。
南陵县消协提醒消费者:配镜前应先去医院进行系统的眼科检查,以区分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配镜时选择具备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的正规眼镜店,并索取相关凭证;配镜后发现不适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