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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售后服务之“包修”与“保修”

2013-07-15   来源:肥东消协   浏览:2457

“包”和“保”虽然一字之差,在维修中却有收费与免费的区别。家电售后服务包修≠保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家用电器、手机等商品的三包期为一年,在三包有效期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维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期”只是保证修理,对于“保修”,从法律角度来看,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按字面解释,可以理解为“保证、担保”之意,如此说来,“保修”可能收费,也可能不收费。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有的企业在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作出了终身免费保修承诺,但真等到维修时却收到了更换零部件及维修人工费用的清单,企业解释说因为保修并非包修。在此提醒消费者,遇见以“10年包修”、“终生保修”招揽生意的商家,消费者一定要多个心眼儿,不要被商家不实的承诺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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