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市民杨老太太来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与我市某购物中心签订和解协议,购物中心补偿杨老太太四千元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和解,杨老太太对消协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感谢消协为她挽回四千元经济损失。
杨老太太于2005底年在蚌埠某购物中心购买一台价值7000余元的按摩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配件损害一直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与商场发生消费纠纷,双方经长时间协商无果,杨老太太无奈投诉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在受理该投诉后经多方做工作了解到,杨老太太购买的该款按摩椅由于时间长该产品已超出保修期限,且在商场已经退市,虽经过厂家多次派人上门维修,因产品配件不齐,导致该按摩椅一直未能修好,杨女士也不愿意支付配件费用,双方发生纠纷。但是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同时了解到,杨老太太购买按摩椅虽然时间已久但消费者从未间断追诉,因购物时间太久杨老太太无法提供发票(但商家认可购物事实),因此,商家应当给予杨老太太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终,在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的努力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区域客观公证的调查,经过多次、大量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鉴于杨老太太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好、家庭经济情况困难,实属弱势群体等因素,购物中心本着人性化解决问题的原则,愿意给予陈女士经济补偿4000元,市消协对双方调解协议履行等方面进行跟踪和监督。
当杨老太太拿到四千元补偿款时,流下了激动的眼泪,对消费者协会调解工作十分满意。在此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产品时,要购买有一定品牌信誉的产品,购物后保存发票,以便为您维修和维权提供证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