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拓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途径,发挥人民调解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的作用,弋江区工商分局、弋江区司法局、弋江区消费者协会联合成立弋江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成立委员会指导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区此项工作的开展。
委员会由5人组成,另设调解员5名,办公场所设在弋江区消费者协会调解室。调解范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所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二是,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纠纷;三是,其它消费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受理消费纠纷,并开展调解,遵循自愿平等原则、合法合理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调解成功的,会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不成功的,也会做好告知、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弋江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了,今后会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开展各项培训,相信今后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弋江区消费者协会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