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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装干洗变色消协调解获赔

2013-05-14   作者:巢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597

 

女装干洗变色
消协调解获赔
【案情简介】
2013420,消费者胡女士来到巢湖市消协投诉,诉其20133 1日在某商场购买一件价值699元的白色某品牌女上衣,2013 45日送到某洗衣店干洗,洗后发现衣服变色,胡女士要求干洗店赔偿,干洗店说是服装质量问题,应找销售方,胡女士找销售方,答复是干洗店洗涤问题。由于干洗店和销售方双方相互推诿,胡女士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最终到消协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约到销售方、干洗店、胡女士进行调解。销售方认为该品牌服装销售情况很好未发现有干洗变色现象,认为衣服变色是洗衣店造成;洗衣店认为他们技术过硬一定是衣服质量问题,双方争执不下。为此,消协人员提出:如果明确责任,需要送检确定,既要几百元检测费,还要花费时间,建议干洗店、销售方、消费者各让一步,争取达成和解。在消协人员说服下,本是消协“诚信单位”的销售方主动提出愿意给予补偿。最终消费者与干洗店、销售方达成协议,由销售方补偿胡女士240元,洗衣店补偿胡女士200元,衣服归胡女士所有,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件评析】
此案中消协工作人员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该投诉由于牵涉到销售方与洗衣店两个经营者,责任认定比较困难,最终销售方在未确定衣服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损失,使消费者及时得到了补偿,此案之所以能够快速解决,与平时“诚信单位”建设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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