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县消协受理了投诉,并告知:从法律上讲,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商家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消费者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而订金是可以要求返还的。随后联系店主,指出其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建议其积极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处理。经沟通,双方均愿意协商解决,最终消费者以5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沙发。
三、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预付定金违约纠纷案。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对定金、订金的区别不了解,再加上难以抵挡种种促销的诱惑,有的甚至碍于情面,一时冲动之下交付定金,以致遭受损失。经营者则利用“定”、“订”同音的特点,模糊两者的区别,不明确告知,并采取各种手段让消费者交付定金。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货比三家不吃亏,“定”、“订”二字要辨明,违约责任要明确,书面证据要留存,自己权益维护好,以免后悔又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