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不断普及,快递服务已成人们普遍选择的货物运送方式,并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随着快递服务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一些快递公司在注重效率的同时,却忽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加之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欠缺,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针对这一情况,怀远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应注意:
1.选择具有快递服务资格、信誉度好的快递公司进行物品运输,如需上门服务,应查验上门服务人员是否为所选择快递公司工作人员;
2.快递公司的协议一般为格式合同,在交寄物品前应仔细阅读服务条款,约定违约责任,若有特殊需求,应在协议中补充条款,再签字认可,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
3.当交寄物品为易损物品时,应及时向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物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也应当在收货时进行询问,以免对消费者交寄物品造成损毁;
4.在接收快递物品时,应当场查验,在确认物品完好后方可签收,如发现所收物品有损毁或短少情况出现,应不予签收,并及时与当地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处理,不要在匆忙之中放弃自己的权利草率签收;
5.在交寄物品后向快递公司索要单据和协议,保留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