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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程一变再变 人民调解喜获赔偿

2013-04-24   来源:萧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朱光程   浏览:3490

宣称的“高品质、高规格”之旅,最后却变成了频繁进出购物店、住宿标准下降的低价之旅,这就是女士近期一段云南之行的鲜明写照。

3月下旬,消费者在萧县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云南双飞六日游,单价1800元,两人共3600元。旅行社承诺该团全程入住高级酒店(4星标准)双人标准间,全程只安排1个购物店,并强调该旅行团为高标准的纯玩之旅。但在实际行程中,消费者却与其他缴纳团费较低的旅客同行,全程行程几乎一样,入住酒店没有达到4星标准,且并被安排进了3个购物店,旅游时间被相对压缩。消费者投诉到县消协,要求调解解决。

萧县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消费者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启动了人民调解程序。及时与旅行社负责人取得联系,安排当时双方前往萧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对旅行合同在《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的规定向双反进行了讲解,旅行社认识到自身在宣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同意赔偿消费者200元,并附赠2张周边一日游门票。消费者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该起投诉为典型的因旅游行程变化产生的消费纠纷,在此旅行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正处旅游旺季,部分旅行社为了吸引客源,退出的各种行程无论价格还是景点都极其诱人。但消费者在选择这些旅行团时,需保持谨慎,切不可被这些宣传蒙蔽双眼。在旅行前,务必要签署旅行合同,双方约定好行程。一旦行程有变或标准下降,应搜集证据,可在行程结束后向旅游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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