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退休工人郑先生双手擎着一面印有“依法保护群众权益,创造文明和谐社会”的锦旗来到田家庵区消费者协会,连声向消协朱秘书长致谢,感谢消协主持正义,为他讨回了公道。
原来,郑先生去年五月在山南新区某住宅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获得这一消息的某装饰公司就安排工作人员三番五次和他联系,并通过邀请他参加装修恳谈会等形式赢得了郑先生的信任,双方以造价59700.00元标的达成并签订了装修协议,工程在郑先生缴纳了3万元定金后开始施工。在此后的三个月,双方因为装修材料品牌、质量等问题发生过多次意见不合乃至争执,郑先生对装修工程很不满意。然而,在工程接近尾声时,施工方因装修材料超标等原要求让郑先生补缴三千多元,否则就停止施工。无奈之下,郑先生只有先交钱,使工程得以结束。此后,郑先生感到特别委屈和窝火,先后多次与装饰公司交涉并向市装饰协会进行投诉,在得不到妥善解决的前提下,向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在市、区消费者协会的多方努力下,这起纠纷终于在今年的3·15前夕得到了解决,拿到了装饰公司退赔的三千元补偿款,郑先生满怀感激地为田家庵区消费者协会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