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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2013年第4号消费警示

2013-04-17   作者:李杰   浏览:5007

43,市民王女士向市消协反映了一件烦心事,她单位于20117月购买了一台办公电脑,现在发生了故障,经检测是硬盘坏了,硬盘保修三年,因此厂家答应免费给予更换,但是该电脑王女士已经工作用了快3年,里面存有大量有用的工作资料,硬盘一旦更换,里面的资料怎么办呢?厂家却告知王女士,硬盘数据不在三包范围内,如要恢复数据,需另外缴费近2000元。王女士认为,她的数据丢失是因为硬盘出现了故障,不是她自己人为造成的,既然厂家答应更换硬盘,为什么恢复数据还要收费呢?带着疑问,王女士向市消协投诉。

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商家以及售后,双方均称恢复数据不在三包义务之列,不能免费恢复。而我国现行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确实只规定了如果硬盘等主要部件损坏,厂家应予以维修更换,但是对于数据方面,没有做出具体的要求。由于无法可依,市消协的调解最后失败。随后,我们又对市场上该问题的现行状况进行了简单的调查,只维修硬盘不恢复数据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情况,有苦说不出。

商家在解释为什么不能免费恢复数据时,都喜欢举一个例子,就是硬盘相当于一个包,数据相当于里面的东西,厂家只是生产销售包的,难道包坏了,里面的东西还要包厂来陪吗?其实这个例子恰好证明了电脑厂家对于恢复数据的责任所在,如果包里的东西是因为包坏了才掉出来丢失了,那么包厂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说,硬盘里的数据往往比硬盘本身具有更大的价值,而数据恢复对技术设备和环境条件要求都很高,作为拥有这些条件的厂家来说,不愿意恢复数据,甚至用恢复数据来赚钱,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根据三包规定,如果厂家答应免费更换硬盘,就证明厂家认为硬盘的损坏并非消费者人为造成,不是消费者的错,却要消费者承担硬盘损坏造成数据丢失的后果,道理上也说不通。显然,在这个问题上三包规定失去了效用,消费者要额外付钱买回属于自己的数据,厂家有为一己私利故意刁难消费者的嫌疑。市消协建议相关部门将数据恢复义务列入商家三包规定,坏盘回收前,商家应免费恢复本就属于消费者的数据,并提供一个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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