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凤阳县工商局、凤阳县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了电动自行车“三包”责任规定培训,县区内27户各品牌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中,就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关于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内容、实施的重要意义、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各部件“三包”期限以及发生消费争议如何解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投诉实例对《消法》中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规定的经营者义务等相关条款进行了讲解,同时现场解答了经销商提出的相关问题。
通过培训,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懂得了在处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应该以国家相关责任的规定为依据,而不是以厂家的出场说明为理由。通过学习也增强了经销商作为消费者时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