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的法定职能,根据省消协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示范)”活动。
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县消协实地考核和初审,省、市消协考察、审核和公示,我县“中国移动通信安徽有限公司东至分公司、安徽电力东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东至县邮政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分公司、池州市烟草公司东至县卷烟营销部”共5家企业荣获“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称号。
近日,为了表彰获得以上荣誉的企业,东至县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王效愚同志、尧渡工商所所长刘仁学、东至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秘书长汪城东一起亲自上门为他们颁发奖匾和荣誉证书。
在授牌过程中,王局长希望获得荣誉的企业要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消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以优质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