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因修理小汽车引发的修理服务纠纷,赢得了消费者的好评。
2013年年初,何某因车辆故障,将车子送到霍山某小汽车修理店进行维修,该车在维修结束后发生不明起火,导致车内部分装饰受损,双方就车辆赔偿问题争执不下。何某遂于3月11日来到霍山消协进行投诉,要求修理店赔偿其车辆损失及其他经济费用。霍山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与辖区衡山工商所联系,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基本属实。经消协和工商所工作人员长达近2个多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维修店一次性给予消费者经济补偿计人民币两万元整,在店方负责整车配件无丢失的情况下,经消费者确认后,由消费者将车拖走,此后双方不再存在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程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