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和县消费者协会建立“投诉和解”机制
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座谈会
2013年3月27日下午,太和县消费者协会建立“投诉和解”工作机制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太和县电信公司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县人大、政协、纪委、纠风办、工商局领导及5家省九届诚信单位、8家市六届诚信单位、12家县三届诚信单位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建军主持。
会议首先由太和县工商局消保股长董玉同志宣读太和县消费者协会《关于建立商品、服务企业投诉和解对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其次,太和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建军同志宣读省消协九届、市消协六届、县消协三届 “诚信单位”推荐决定。接着,向25家省、市、县诚信单位进行授牌。第三,由荣获省九届“诚信单位”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太和县分公司、安徽电力太和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荣获市六届“诚信单位”太和县金鹰经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各自围绕针对提升服务和解决消费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有力措施进行会议交流,就下一步在本企业中建立“投诉和解”工作机制进行表态发言。
县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建军同志从五个方面要求各商品服务行业开展好建立“投诉和解”工作机制:一是充分认识建立“投诉和解”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把构建“投诉和解”工作机制纳入工作议程,落实保障措施,为消费纠纷和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支持消费纠纷和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和创新消费纠纷和解工作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加强消费纠纷和解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建立投诉和解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和解员,完善工作制度,逐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费纠纷和解组织网络体系;三是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和解工作运行机制。包括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防范工作机制、责任考核机制,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和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四是完善消费纠纷和解工作保障体系。要把消费纠纷和解工作主动融入到构建“和谐太和”工作体系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主动寻求领导和指导,逐步把消费纠纷和解”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把“消费纠纷和解作为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阵地;五是切实纠正商品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商品服务行业的服务、收费等行为。重点对通信、保险、银行、供水、供气、供电、有线电视医疗等行业开展专项治理,本着纠建并举、全面整改、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坚决纠正商品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全面推动商品服务行业单位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为优化太和县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促进用。
县人大、政协、纪委、纠风办、广播电视台领导分别在会议上要求各单位、各行业要高度重视消费纠纷和解工作,通过进一步明确消费纠纷和解工作关系,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依法调解。
会议最后由县工商局副局长翟颖军强调:“投诉和解”机制建设是太和县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一项新突破,新举措,顺民意,得民心,促和谐,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要求所有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不断增强从事消费纠纷和解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继续弘扬奉献社会、为民服务的精神,养成耐心、细心、诚心的工作作风,树立为消费者热情服务的良好品德,提高商品服务投诉解决效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希望受表彰的诚信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表率,将“投诉和解”机制真正完善起来,加快落实好。努力为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构建消费纠纷和解体系再做贡献,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