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琅琊区消保委南谯区消保委来安县消保委全椒县消保委定远县消保委凤阳县消保委天长市消保委明光市消保委开发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购买黄金饰品四注意

2013-03-28   来源:滁州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滁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浏览:5569

 

购买黄金饰品四注意

 

春节期间雍女士在某一品牌黄金珠宝店购买了一对黄金耳环和一个黄金手镯,作为节日礼物送给弟媳,但是其弟媳在佩戴了十多天之后,发现黄金手镯上出现三个灰白色的小斑点,和周围的金黄颜色明显不一致。雍女士发现问题后,找到珠宝店要求更换,珠宝店工作人员不予处理。雍女士遂投诉至12315申诉举报中心。经过调解,珠宝店为雍女士调换一个新的手镯,调换产生的每克20元的加工费,双方各承担一半。针对黄金首饰购买使用中易出现的问题,市消协发布3号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注意一下四点:

(一)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要选择信誉度高、服务态度好的商家,不要轻信购物广告。

(二)索要并保存好购物票据。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务必索要正规的税务发票及包含饰品名称、成色、重量的检测单据(证书或吊牌)

(三)仔细检查所购黄金饰品。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检查饰品有无毛刺、链身是否平直,搭扣、接头、耳夹等是否安全牢固,如有问题应该第一时间向商家说明。

(四)正确佩戴黄金饰品。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后,佩戴时应避免黄金饰品与化妆品、洗发液、洗洁精或发胶等含化学制剂的物品相接触,以免发生化学反应,影响黄金饰品的品质。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