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芜湖市镜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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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消费纠纷 切勿过度维权

2013-03-25   来源:镜湖区消协   作者:汪隽   浏览:3443

 

贺先生在芜湖某电子产品连锁店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使用了几天后发现该手机的话筒不时失灵,于是找到店方处理。店方表示先将该手机返厂维修,在维修期间免费提供消费者一台苹果样机使用。贺先生坚持要求换机店方未同意。贺先生一怒之下投诉到消协。镜湖消协协同镜湖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及时与店方取得联系。
经核实,店方是按照苹果手机售后服务规定提出处理方案,且该处理方案未违反国家关于手机的“三包”规定;考虑到贺先生为外地人来芜不便,店方承诺,一旦手机修好,就及时快递至贺先生所在城市的连锁店。
在协调过程中,贺先生的情绪十分激动,坚持认为店方推诿责任。消协和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认为店方的做法合法合理,反复做贺先生的思想工作,但是贺先生对店方抱有很深的成见,最终调解未果。
近年来,随着芜湖的商圈经济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消费投诉也频频发生,从侧面反映了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消协和工商部门在受理消费投诉时发现,不少消费者在维权中太过敏感,动辄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问题,引发了诸如上述的过度维权事件。
消协呼吁,消费者在自认为遭受消费侵权后,应当理性分析各自的责任,不要将责任一味地推到商家身上,更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进行维权;消法不支持消费者无限制的维权,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的过度维权行为,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导致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变得难以解决,而且有可能违反法律而陷入被动。
消协建议,消费者要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在遭遇消费纠纷时应寻求正当的解决途径,在消协和工商部门介入调解时应积极配合,以理性的行为推动消费纠纷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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