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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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暨消协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

2013-03-18   浏览:3755

2013313上午,池州市贵池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会议暨区消费者协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池口工商所会议室成功召开。

贵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孔维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工商分局、区法院、区农委、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区文广新局、区供电局、区信访局、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质监局等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区消协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区消费者协会各分会会长列席会议。会议由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阮宏才主持。

贵池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孔维鹏在讲话中指出,2012年,区消协在舆论宣传、化解消费纠纷、消费教育、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扎实而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就如何做好新形势消费维权工作,孔区长强调:一要强化意识,增强做好消协工作的责任感;二要围绕重点,力求消协各项工作有新突破;三要加强建设,不断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四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消协的维权作用。

池州市工商局贵池区局副局长兼区消费者协会会长徐志勇作了工作报告,报告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上有新成效、在解民忧促稳定上有新作为、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上有新进展等方面总结了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并就如何做好2013年的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贵池区工商分局杨昌锋副局长代表区工商分局提出,工商部门将一如既往指导支持消协工作不动摇、尽心尽力为消费者服务不动摇、创新维权工作机制不动摇,要把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与消协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各有重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来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与会人员针对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状进行了座谈,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就如何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依照《贵池区消费者协会章程》推举增补了两名常务理事、一名副会长。区消协秘书长公布了2013年贵池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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