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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芜湖市消协系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

2013-03-14   作者:芜湖市消协   浏览:3798

根据省消协印发的《2012年度全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结合我市消协工作的实际,在听取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2012427市消协制定并下发了《2012年芜湖市消费者协会主要业务考评意见》。2013111市消协利用一天时间,采取集中报送考评资料,分组评定打分的方式,对各县、区消协,市消协分会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现将2012年度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联部工作

1、贯彻落实《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方面,按照消协章程规定加强组织建设,正常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策消协工作,这项工作各县区消协都已落实。

2、落实理事会及理事的相关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并落实理事会议制度和理事联系制度,将理事会议常态化、制度化,这项工作各县区消协都已经落实到位。

3、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巩固“一会两站”成果,确保辖区内“一会两站”建成面达到95%以上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此项工作各县区消协、市消协分会都已经完成。开展“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此项工作各单位都圆满完成。

二、办公室工作

1、完成省、市消协交办的任务,2012年各单位都圆满完成了省、市消协联合开展的七项消费维权工作。

2、完成社会捐赠工作,此项工作南陵县消协、弋江区消协、芜湖县消协表现突出,繁昌县消协、鸠江区消协、三山区消协也能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其余单位还需要提高意识,继续努力。

3、工作成绩突出并受上级表彰的单位分别是:繁昌县消协、芜湖县消协、镜湖区消协、弋江区消协、大桥分会。其中弋江区消协共受到市、区表彰三次。镜湖区、无为县消协2012年《中国消费者杂志》征订工作收到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

三、宣传部工作

1、开展“315系列活动不少于5项。各单位都能够及时制定“3.15活动方案,开展“3.15活动不少于5项,其中镜湖区消协、弋江区消协、鸠江区消协、三山区消协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南陵县消协表现突出,在“3.15期间积极主动开展了南陵县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其余各单位分别以座谈会、自办专刊、论坛等各种形式开展“3.15系列活动。

2、全年开展年主题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各单位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以印发专刊、街头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3、消费维权工作宣传和理论研究方面,在《安徽消协通讯》上选登稿件不少于3篇,在市及公开媒体刊登稿件不少于3篇。此项工作南陵县消协、无为县消协表现突出,其余各县消协均完成任务,各区消协中弋江区也很好的完成了任务,其余区消协仍需加强重视,积极投稿。    

4、完成一报一刊征订工作,各单位都能够想方设法,努力完成工作。其中无为县消协成绩突出,其余各单位均能够认真完成征订任务。

2013年度各县、区消协,市消协各分会报刊、杂志完成数

 

单位

名称

报纸

杂志

任务数

完成数

任务数

完成数

芜湖县消协

80

84

250

250

繁昌县消协

80

70

250

276

南陵县消协

80

92

250

215

无为县消协

400

380

600

604

镜湖区消协

100

55

350

210

鸠江区消协

50

34

250

201

弋江区消协

80

63

250

272

三山区消协

20

20

100

43

开发区分会

20

10

30

10

果蔬分会

15

2

30

2

大桥分会

15

1

30

1

裕溪口分会

10

1

10

1

市场规范局

50

50

100

81

5、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强网站信息管理、按规定及时更新,此项工作四县消协都能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镜湖区消协、弋江区消协也能够及时完成工作,三山区消协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还有待加强。

四、消指部工作

1、社会监督方面,就消费热点、投诉焦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体察)、评议工作,并形成消费调查(体察)、评议报告。各单位今年都能够积极开展消费调查、评议活动,自行组织或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开展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其中无为县消协消费调查和评议工作做得十分扎实

2、队伍建设方面,积极开展义务调查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巩固调查员队伍,组织义务调查员开展活动,此项工作各单位都很好的完成任务。

3、建立、巩固和发展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开展2次以上活动,各单位都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并且巩固发展志愿者队伍。

4、消费教育指导方面,开展消费教育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2012年各单位都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讲座不少于2次,其中镜湖区消协此项工作表现突出。

5、发表消费警示、提示不少于2次。此项工作各单位都完成了任务。其中四县消协及镜湖区、鸠江区、三山区消协发表消费警示6篇以上,成绩突出。

6、帮助行业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制度,该项工作除三山区消协外,其余单位均很好的完成了任务。

7、信息化工作方面,开展网盟登记并建立档案,按要求上报《网盟企业和解情况统计表》,巩固诚信承诺联盟建设任务数量,各单位都很好的完成了此项工作。

8、查询建议点评方面,开展对重点行业和热点问题的点评,全年不少于1次,此项工作芜湖县消协、镜湖区消协、弋江区消协完成出色,其余各单位也完成了任务。

9、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查询、建议,此项工作无为县消协、南陵县消协完成较好,其余各县区消协还需要提高认识,加强工作。

    五、投诉部工作

1、各单位都能按照中消协《受理投诉工作导则》的要求,受理和办理投诉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市消协投诉月报,投诉解决率均达到要求,但从数量上看,镜湖区消协、弋江区消协、三山区消协的投诉受理工作还未达到要求。

2012年度各县、区消协,市消协各分会受理投诉案件数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芜湖县

19

32

27

30

108

繁昌县

15

29

45

35

124

南陵县

27

19

8

8

62

无为县

63

73

70

65

271

镜湖区

6

2

0

0

8

弋江区

3

3

0

3

9

鸠江区

10

11

10

10

41

三山区

0

0

0

0

0

大桥分会

0

0

1

1

2

合计

143

169

161

152

625

2、开展网上咨询和受理投诉,各单位都能够及时对网上咨询和投诉进行答复和处理。

3、各单位都能够按时、保质完成中消协《受理投诉情况季度统计表》、《重大案件季度统计表》、季度投诉分析,并及时上报。

4、各县投诉信息网上及时上传省消协,同时传市消协;各区级消协的信息及时上报至市消协,经市消协集中统一上传至省消协,此项工作各县区消协、市消协分会都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投诉信息网上直报工作。

5、与司法机关联合开展诉调衔接工作,在县区推广并实施,该项工作各县消协、市消协分会均能够做到及时和司法机关展开联动,制定诉调衔接机制,更好的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

6、开展人民调解、仲裁、巡回法庭等工作,此项工作无为县、繁昌县、南陵县都很好的完成了工作,其余各县区消协仍需加强重视。

六、几点要求

1、按照省消协要求,各单位要继续巩固“一会两站”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并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在实处,从而建立和推进农村消费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服务。

2、各单位要按照省消协要求,制定县区、市消协各分会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做好消协工作。

3、积极开展查询、建议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就发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的严重缺陷或行业规定不完善等具有普遍性问题,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垄断企业提出改进建议、查询,并且要保证所提建议、查询有书面回应,有结果,有必要时要将所得结果及时发布在相关媒体上,发挥消协的社会监督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社会公平、公正。

4、继续推进诉调衔接工作,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更加方便的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开展人民调解、仲裁、巡回法庭等工作,力争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解决消费纠纷,将消协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七、2012年度工作完成成绩突出单位

1、县消协:繁昌县、芜湖县、南陵县、无为县

2、区消协:弋江区、镜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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