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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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消协召开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

2013-03-13   来源:县消协秘书处   作者:何响玲   浏览:2379

 

3月12日,石台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工商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石台县工商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农委、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等22个理事单位及25家获得省、市、县级诚信经营户代表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黄晓林副县长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消费者协会尤宁坚秘书长主持。

 

首先,县工商局副局长、消协会长李建兵全面总结了县消协一年来的工作,并就今年3·15活动的筹备工作做了布置和安排。会议还表彰了省级、市级和县级诚信单位,并对部分省级、市级和县诚信单位代表颁发奖牌。
 

 

其次,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华林提出了四点指导意见:一是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消协调解工作要有新突破。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服务广大消费者的作用,不断拓宽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渠道。二是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公共服务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为重点,引导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三是加强消协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综合能力。消协工作者要不断提高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依法维权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改革创新的能力。四是整合维权资源,继续做好诉调衔接工作。加强审判工作与调解工作的衔接,把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途径和调解途径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

 

最后,县人民政府黄晓林副县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石台县消费者协会2012年取得的工作成果,并着重强调三点:一是要把社会宣传工作做深。消费维权宣传工作要深入人心。二是要把市场监管工作做细。加强市场监管,要切实加大对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合法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三是要把消费维权工作做实。要充分发挥消协“一会两站”的作用,促进消费维维权网络向基层延伸。黄晓林副县长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不断推动我县维权事业迈向新台阶,为营造安全的、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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