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活动,于2012年7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市、县消费者协会实地考核和初审,省消费者协会考察、审核和公示,并征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后,最终,我市43家企业获得此项殊荣。
在授牌座谈会上,六安市消协要求取得“诚信单位(示范)”的企业,要继续坚持和发扬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多做贡献,积极发挥争做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