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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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旅游,合理消费

2013-03-08   来源:界首市消协   浏览:3239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广大消费者喜欢外出旅游踏青。针对以往旅游消费投诉集中现象,为避免旅游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界首市消费者协会特意整理出六点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陷阱。
第一,消费者要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查看证照的有效期。 
    第二,要看清旅游广告,莫让低价蒙住了眼。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只是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噱头,旅行社一旦低价招来了游客,就会在旅游行程中通过层层设陷的方式,比如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次数,并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有偿服务项目赚取回扣来弥补团费的不足,最终受害的仍是消费者。
    第三,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要明确具体的旅游景点、行进的具体路线、到达旅游目的地的交通工具、入住的宾馆等级、就餐的具体标准、门票的支付等。
    第四,谨防陷入景点购物“圈套”,消费者在旅游中要理智消费,在旅游景点购物时,要货比三家避免上当受骗。不管是随旅行社出游、还是“自由游”,消费者如确需购买物品,切勿轻信导游、商家承诺,慎买钻石、珠宝等贵重品,提货时防止货物掉包,保存好商品发票及质量保证书,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交涉,减少损失。
     第五,理性维权不要扩大损失,如果遇到因航班延误、火车晚点等原因,造成旅行团行程受阻,消费者不能采取过激行动,拒绝登机,拒绝上车,中断行程,引起团队滞留。这类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的问题,往往使并不复杂的问题复杂化。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有效期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因此,消费者可能在有效投诉期间内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第六,消费者旅途中一定要保留好维权凭据,因为合同、发票、行程计划等都是重要证据。在旅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首先和旅行社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要及时向旅行社的管理部门或当地消协、工商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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