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工商消联〔2013〕2号
关于开展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广泛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断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根据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芜湖市弋江区工商分局、弋江区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隆重纪念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名称
芜湖市弋江区隆重纪念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二、指导思想
通过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广泛宣传,引导消费者健康安全文明和谐消费和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不断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自律水平。
三、组织领导
弋江区成立纪念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领导小组。
总指挥:弋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古大海
组 长:弋江区工商分局局长 欧 涛
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区市容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 员:唐艳、汪玉中、胡宁、李娜、高晓松、侯明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费者协会,负责纪念活动的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弋江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马骏,办公室副主任为弋江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邵光辉。
四、活动安排
1、举行全区纪念“3·
2、专题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汇报弋江区“3·
3、组织召开弋江区工商分局全体干部动员会议,布置落实“3·
4、组织参加全市打假维权成果展销活动的登记上报及送展送销工作。
5、组织
6、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医疗卫生“三下乡“活动。
7、区工商分局联合区属相关部门开展“四查”活动。
8、区消协联合区工商分局对全区食品市场、集贸市场、建材市场等开展专项检查。
9、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10、组织开展对“
11、组织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演讲比赛。
12、邀请区四大班子现场指导“3·
五、有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3·
2、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围绕“3·
3、各宣传咨询点要拉横幅、设展台、出展板,开展义诊义务服务活动,营造活动氛围。
4、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3·
5、希望各相关部门、分会、“3·
附件:1.弋江区纪念“3·15”活动分工责任表
2.弋江区纪念“3·
报送:市工商局、市消协、弋江区委、区人大、区政府、
区政协、弋江区工商分局
弋江区消协
共印30份
附件1:
芜湖市弋江区开展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分工责任表
1、举行弋江区纪念“3·
2、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弋江区纪念“3·
3、组织打假维权成果展示销毁(唐艳,
4、组织现场受理投诉咨询服务宣传活动(主会场)
(邵光辉,
5、“3·
A、中山南路分会 (汪玉中,
B、马塘分会 (高晓松,
C、澛港分会 (胡 宁,
D、火龙分会 (李 娜,
6、开展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三下乡”活动
(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全年)
7、开展四查活动(查种子、查农药、查化肥、查农资产品)(马骏,6月份之前)
8、开展食品药品、集贸市场、建材市场专项检查
(马骏,全年)
9、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活动(邵光辉,3月底前)
10、组织各分会、“
11、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等法律法规知识演讲比赛
(欧涛,年底前)